【商会走访】我会走访中国国际商会开展座谈交流
5月8日,北京江苏企业商会党总支委员、北京宿迁企业商会党支部书记、北京宿迁企业商会秘书长钱先国走访中国国际商会,受到中国国际商会会员发展部杨虹部长的热情接待。
北京宿迁企业商会秘书长钱先国表示,通过双方的座谈交流我们要学习借鉴中国国际商会全面、细致的会员服务和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赋能我会会员单位,促进我会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希望双方今后常来常往,增进联系、交流合作、资源共享、携手发展。
中国国际商会简介
一、国际商会和中国国际商会简介
国际商会成立于1919年,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宗旨是通过制定国际商事规则、解决经贸争端、倡导和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推动建立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投资体系,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根据市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提出以适当方式加入国际商会。为此,198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商会,与中国贸促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开展工作。1994年中国国际商会代表我国加入国际商会,并成立了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5年,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为更好地扩大我国工商界的对外交往,中国国际商会在民政部登记注册,2007年开始实体化运行。
自成立以来,中国国际商会在推广国际经贸规则和惯例、发挥代言工商作用、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国际经贸合作、促进国家外经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二、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贸促会新一届党组组成后,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和国务院领导的新要求,着力放大功能作用,调整体制机制,重点加强了新时期的贸易投资促进、商事法律服务、对外经贸游说、贸易摩擦应对等方面的工作。
(二)中国国际商会具有民间团体的特有优势,是新时期贸促会放大功能作用的重要载体。贸促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对中国国际商会的职能和机构都进行了重大调整。
1.过去由中国贸促会负责的大量为企业服务的具体工作,如展会论坛的组织举办、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的运营管理、随国家领导人出访的企业家代表团的组织、世博会中国馆的运营等,均已交由中国国际商会承担。
2.为进一步增强中国国际商会的服务能力,贸促会对商会的工作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由一个秘书局扩大到会员部、会展部、合作发展部、国际商会事务部、综合部等5个部门,服务会员和企业的力量得到了极大的充实。另外,中国国际商会在比利时设立了驻欧盟代表处,对外开展民间游说工作有了重要依托。
三、中国国际商会对会员的服务
(一)为会员企业参加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组织的、随国家领导人出访的企业家代表团提供便利。
(二)会员企业可以获得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提供的贸易投资信息服务。
(三)会员企业可通过贸促会建立的经贸摩擦预警体系,获取经贸预警信息。
(四)会员企业可优先、优惠享受国际商事证明、原产地认证、领事证明、ATA单证册、法律顾问、商事调解、海事理算、知识产权注册与保护等方面的商事法律服务。
(五)会员可以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享受商事仲裁的优质服务。
(六)会员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商会管理的各种中外工商机制平台,与境外工商界开展信息交流、研讨、互访和项目对接等活动,丰富企业对外合作交流渠道;也可参加平台举办的政企对话会等活动,反映对中外贸易投资政策的意见建议。
(七)会员企业可参加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的专业委员会,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和惯例的制定与修改,并有机会推荐企业家和专家到国际商会(ICC)的相关机构担任职务。
(八)会员企业可受邀参加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组织举办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论坛和展览会,并享受相应优先优惠待遇。
(九)会员企业可参加中国国际商会组织的商务培训,享受国际商事规则与惯例、国别贸易投资环境、境内自贸试验区和延边及境外经贸合作区营商环境与规则、贸易摩擦应对、国际商事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十)会员企业可享受全流程与多层次的定制化服务,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利用商会定制服务平台,定制小规模出访团组,考察国外市场与产业,与国外相关政府部门、机构与企业进行定向洽谈与对接等。